我国社会具有浓厚的“重学轻术”传统思想,以及“学而优则仕”“宁当鸡头,不当凤尾”的传统心理。“重学轻术”的传统思想体现为社会现实中深深影响着我国社会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功利主义的学习观和社会风气,崇尚“修齐治平”的“高堂讲章”,鄙薄手脑并用的操作技艺。“学而优则仕”和“宁当鸡头,不当凤尾”的传统民族心理在今天的社会现实中表现为人们争当“劳心者”,厌弃“劳力者”,喜欢管理,乐当白领。传统思想对高职教育发展的影响,反映在人们对教育的态度上,必然使人们产生“职业教育是二等教育”的片面认识。在我国当下的社会阶层中,一线技术人员相比于其他社会阶层工作人员,经济地位和文化地位确实较低,工作环境和工作待遇相对较差,人们很自然地轻视职业教育而向往学术教育。高职教育之所以被人们所接受,是因为其尚属高等教育,被视作实现较高社会地位的初级阶梯。
但是,由于高职教育止步于专科层次,不能一步到位满足人们的“本科”“白领”等社会职业理想,所以经常被作为高考学生及其家长的次要选择甚至是无奈选择。1986年12月16日,《国务院关于发布〈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6]108号)指出,高等职业学校属于普通高等学校,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主要培养高等专科层次的专门人才。此处对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层次的限定使高等职业教育办学长期局限在专科层次。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规定2010年以前原则上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2014年5月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再次重申原则上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或并入本科高等学校,采用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的方式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以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职院校面对国务院的屡次严令仍然按压不住升格为本科高校的冲动与诉求。为此,一方面,国家出台政策对高职院校加以疏导,2014年6月16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教发[2014]6号)提出鼓励本科高等学校与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式培养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据此,全国多个省份开展部分应用技术类转型发展试点普通本科高校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试点工作。另一方面,国家提出实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办法,支持定位于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本科高等学校实行综合改革,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同时,国家提出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将高职教育上延至研究生层次,至此我国高职教育构造为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层次齐全的教育体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将使受教育者缩短与社会阶层上游较高端的就业岗位的距离,从职业教育体系的整体功能构造上引导高职教育逐渐脱离“二等教育”的境地。按照社会学制度主义的理解,高职院校所代表的文化符号在传统文化背景中向社会提供的是对人们缺乏吸引力的“象征系统、认知模式和道德模板”,在国家新近制定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的激励下,高职院校可以突破专科层次的办学限制,举办传统精英教育体系所涵盖的多个层次的教育。因此,高职院校应在新的政策框架下充实内涵,提升质量,聚焦和确认其在所属文化背景和组织场域的合法性,改变人们对高职院校的固有观念。
三、建议与启示
历史制度主义主张路径依赖、回报递增和强化原有路径,要求高职院校依托师资、设备、基地等资源,凸显办学的地方性,沿原有路径,继续发挥公益作用和普惠作用。进入21世纪,高职教育在我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先后出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三份文件,明确了高职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层次结构、办学类型、目标任务等,清晰地规定了高职教育的发展路径、保障机制,使高职教育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节点。由此,高职院校应明确自身在国家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顶层设计中的现有层次定位,从新的历史节点出发,挖掘内涵优势,凝练办学特色,贴近区域需求,提升服务水平,为国家和区域经济技术发展及社会进步服务,以贡献求生存,以“有为”换“有位”。
基于社会学制度主义,高职院校作为现代高等学校,要在精神上塑造高等教育的理性气质,弱化乃至消除建校基础的非高教性,快速完成高教升级。尽管我国以法律的形式对高职院校的法律地位做了明确的规定,但这些都不表示高职院校在人们心目中已经成为具有较高水平的高等教育“金字招牌”。高职院校要成为中国广大高考学生及其家长、社会用人单位的首选,尚需进行扎实的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高职院校不能满足于技能型高校、教学服务型高校的社会定位,而需着眼于包含三个高等教育层次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整体功能,立足教学为区域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结合区域行业企业需求开展应用型技术项目研发,充分发挥高职院校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优势全方位服务社会,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各方面与中等、本科、研究生教育各层次职业教育机构配合,全面履行高职院校的文化教育职能。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要求高职院校走出学校本位的固有办学模式,消化吸收德国“双元制”模式的优秀元素,吸引企业参与办学,校企深化合作。德国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实施“双元制”教育,主要是因为内部有直接的经济利益驱动机制和间接的行会文化传统影响,外部有强制力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国企业经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后逐渐成为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单纯逐利的市场主体,即使对有助于自身利润增长的职工在职培训和职业教育也缺乏投资热情,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缺失有效的企业投资职业教育的利益导向机制。按照林毅夫对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理解,我国企业在现有制度安排下如果参与投资职业教育,难以得到预期的获利,因此缺乏投资参与职业教育、与高职院校合作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政府对现行制度进行更改或者替换、对企业个体或群体给予获利机会时,企业可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而予以响应。与此相配合,政府需要提出具有强制力的、包括奖励与惩罚细则的支持职业教育的法律条款,以政府命令和法律强制的形式要求企业实行。基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对企业和高职院校所做的理性分析,引入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理论视角,可以解决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难”问题。
综上所述,基于历史制度主义,在新的历史节点下,高职院校要安居其位,继续深化内涵建设,凸显办学特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勇于参与国际教育服务市场竞争,办出世界一流的高职院校。基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高职院校应摈弃狭隘本位观,主动吸引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和应用科研,针对企业需求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与咨询等社会服务,以服务求合作,以贡献求支持,破解校企合作瓶颈。基于社会学制度主义,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高职院校应熔铸大学精神,弘扬创新意识,精研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各方面追求卓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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